• 相关检索
  • 北大法意::案例·裁判文书数据包并要求第三人将合同书载明的啄啄田1亩,瓦厂湾门口的田0.2亩,大石桥的田0.7亩的土地补偿款返还给原告的证据不充分,理由不成立,本院难以支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...
  • 【瓦厂湾(1)】图吧_地图被告曾克香,男,生于1952年1月27日,土家族,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,务农.还查明,啄啄田5.37亩和大石桥(无面积)系曾克友所承包,瓦厂湾门口的田....
关于本站 - 友情合作 - 网站地图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
Copyright © 2025 Cdspun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